部分平台还采用传销的手法,以所谓“动态收益”为诱饵,要求加入者缴纳入门费并“拉人头”发展人员加入,靠发展下线获取提成。平台及参与人员的上述行为具有非法集资、传销等违法行为的特征。消费返利,是指消费者在购物的同时,得到商家给予的相应的现金返还。消费返利模式多见于现代电子商务企业,通过这种模式,消费者得到优惠。
识别非法集资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点:警惕高收益宣传:对于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名义,承诺高额回报的投资项目,应保持高度警惕,这可能是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法。
超市购物返钱骗局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全返利超市骗局 套路描述:首次消费满一定金额即可免费成为会员,30天后现金全返;消费满更高金额可免费成为分红会员,同样在30天后现金全返。商品价格通常是市价的3到4倍。
在此类“消费返利”类案件,主要可能涉嫌的非法集资类犯罪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但是笔者认为,目前来看,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证据难度还比较大,这也是为何目前警方公布的涉嫌罪名只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如果模式运作透明,没有侵犯消费者权益,理论上是可以认为是合法的。然而,存在一些消费全返模式可能涉及非法集资或传销的风险。特别是当返利与邀请新用户数量相关,形成类似传销的会员发展机制时,这种模式可能违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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